请问商标许可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需要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此外如果公司将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时,还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关于许可人
商标许可人也就是商标注册人,在将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时,需要注意:商标许可人对许可注册商标享有所有权或经由所有人的授权;商标许可人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手续,未经备案则许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许可分为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不同许可类型权利义务不同,许可人应根据实际情况与被许可人确定许可类型;商标许可人应明确许可使用的商品及服务的范围、期限、使用方式等具体内容,但不得超出商标注册核定使用的范围或有效期;商标许可人应监督被许可人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质量。
关于被许可人
注册商标的许可,被许可人需要注意:被许可人需要确认商标许可人是否是被许可的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或者是否是经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的许可人;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被许可人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被许可人使用的注册商标应当与被许可的注册商标保持一致,并按照许可合同约定使用注册商标,不得超出合同约定范围、期限等等;被许可人应按照许可合同约定方式使用许可商标,未经许可人明确授权的,不得将注册商标另行许可他人使用。